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期末教学工作结束暨秋季学期教学工作准备的通知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20-07-14 22:01

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期末教学工作结束暨秋季学期教学工作准备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因疫情原因,本学期教学秩序受到较大影响,使得教学工作较为复杂,本学期已近尾声,特别是当前正处于期末考试阶段,涉及全体学生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现将本学期期末主要教学工作安排及下学期教学准备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要时间点

(一)、2020年暑期放假时间

1、在校生放假时间:202074—828日。

2、教职工放假时间:2020730—826

(二)、2020秋季学期开学时间

1、在校生:829日、830日报到注册,831日(星期一)上课。

2、教职工:827日(星期四)正式上班。

二、2020年春季学期期末教学工作

(一)、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工作

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已接近尾声,各学院要按照本学期线上考试规范及流程认真组织考试工作。师按照要求完成线上阅卷工作,如实记载学生成绩并录入至学校教务系统中。

77日前,完成本学期所有线上课程的考核成绩;

78-717,各单位完成各课程成绩单(含分析单)审核、签字(不得使用电子签名)、报送(送教务处)等基本工作。(为了确保工作期间的安全,建议各学院以教研室为单位收齐承担的各课程成绩单并完成初审,再报送学院审批签字,最后已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务处。各层级负责收取资料及签字等过程,要做好基本防护。

(二)、课程教学档案材料

根据学校教学档案规范要求,结合本次春季学期期末考试考核方式多样化、信息化的实际情况,各学院要做好线上教学资料、图片、数据等文档的收集、留存工作,做好平时成绩、平时成绩的主要依据材料、学生答题试卷、参考答案、评分依据等材料的收集与归档工作。原则上优先考虑用纸质文件归档,如无法纸质文件归档的材料,各学院可做好电子归档具体要求及相关清单,电子归档材料须一式两份。(具体见教学档案归档通知)

(三)、暑期教学实习管理

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各专业各年级的教学实习安排情况,可在暑期适当安排教学实习工作,如社会实践、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等分散实习。各学院要统筹做好实习安排工作,按照毕业实习工作程序,做好实习动员大会召开、实习任务部署、实习安全责任书签订、实习协议签订、实习去向统计等基础工作,协同辅导员教师做好家长告知工作,确保学生上报的实习去向和真实去向一致性,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性。校外实践教学工作首要任务是安全,各学院要在确保师生在安全的环境下,高质量完成校外实践教学,做到零事故。各学院于717日前提交暑期实践教学安排情况(含实践课程名称、班级、人数、实习前准备工作、实习期间的管理方案、实习截止时间及一些突发情况的应急方案)。

三、2020年秋季学期教学准备工作

(一)、统筹安排好教学任务

根据学校2018版人才培养方案,教务处组织各学院完成2017级、201820193个年级的2020-2021-1学期课程教学计划制定与审核。通过审核后,各学院按照《关于进行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教务处字[2020]14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教学师资及实践条件,统筹安排各专业、各年级的教学计划执行任务并下达至教研室。各学院及各教研室要合理安排好教学计划,充分发挥学院教师团队力量,严格按照要求聘请兼职教师,形成一支结构合理、教学能力扎实的教学团队,为本专科学生上好每一堂课。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计划任务安排,确保开学后各专业、各班级的所有课程正常开出。

(二)、做好实验室准备工作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实验课负责教师,协同本单位实验室管理员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校内实践课程(含实验课)的开课筹备工作,包括实验设备检查与维护、设备增补、耗材购置等基本工作。同时,实验室管理员要协同后勤做好实验室消毒与卫生、用电、用水及危险物品处置等基本安防工作。确保实验室教学工作安全、稳定、顺利开展。摸清本年度在建实验室进展情况,对于已进入设备及软件采购的实验室,要加快推进建设速度,争取开学后能够正常投入使用。

(三)、系统推进校外实践教学工作

2020年春季学期未完成的课程中,23门课程是属于校外实习,叠加至本学期后,校外实习任务重。各学院要做好校外实习类课程教学的组织工作,尽早联系好实习单位或实习地点,综合研判疫情防控下的教学安全性。建议各学院做好武汉市内及周边实践条件考察工作,将省外、市外的实习课程安排在武汉市内及周边区域进行,减少大范围人员流动,确保师生安全。

校外实践教学工作首要任务是安全,各学院要以系统工程方法研究校外实践教学工作,确保师生在安全的环境下,高质量完成校外实践教学,做到零事故。所有校外集中实习工作安排,要形成详细工作方案,报学校审批通过并在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执行。

(四)、组织做好课程重修核查工作

在教务处组织下,各学院辅导员教师组织学生认真核查过往学期未通过的课程情况,协同本学院教学秘书做好非毕业生应重修课程梳理工作,及时将数据上报教务处,开展核查工作。各学院根据核查结果数据,按照学校课程重修管理规定,组织学生做好重修申报工作(713-717日)。

2020年春季学期课程考核后,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做好成绩核查和补考复习工作,为秋季学期补考和重修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秋季学期的补考具体组织和考核方式待上级复学时间而定,正常复学则采用线下考试和线上考试相结合,延迟复学则继续采用线上补考,尽可能采取多样化手段有序推进补考工作,最大程度环节下学期教学压力。

(五)、加快推进高职扩招学生教学工作

各学院要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第一批非全日制学生、2019年高职扩招第二批学生的教学组织工作。高职扩招第二批全日制学生与2020年全日制新生并轨学习,高职扩招第一批、第二批非全日制学生按照学校发布的高职扩招专业弹性学制类人才培养方案开展课程教学工作。各学院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学情研判工作,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的原则,灵活安排在线课程教学时间和线下教学时间,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综合多方法、多渠道开展教学。

各学院要认真总结2020年春季学期线上教学工作经验,积极开展名华在线平台等优质在线教学平台的课程资源调研工作,针对符合我校专业教学的资源紧缺类课程,要加快推进自主建设工作,确保各类课程开齐、开好,提升学院专业品牌和学校办学声誉。

(六)、深入开展备课工作

本学期期末,各学院要认真组织教师开展备课工作,分批、分类开展各类课程备课工作检查与督促工作。教师要根据所授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认真专研教材,充分掌握学科、行业发展前沿,按照学校备课材料档案要求开展备课工作。开学前,各学院要开展自查工作,学校将在自查基础上开展备课材料检查工作。

(七)、充分做好实践类课程应急预案

由于疫情防控下,上半年非毕业年级复学时间和秋季学期开学时间仍未发布。考虑到春季学期未完成的实践教学与秋季学期实践教学叠加,学时数大而时间有限。建议各学院做好实践类课程正常开出的预案研究,充分借鉴集团内及外部其它学校成功经验,针对可能仍无法正常实施的实践类课程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上下衔接紧密的实践课程,可以整合内容,由一个教师或者教师团队指导完成,减少多门实践课程对教学资源和时间造成的分散。部分实践类课程可利用国家教育部提供的仿真实践平台等优质仿真实践模拟平台完成实践教学。2017级本科生和2018级专科生正处于准毕业生阶段,仍无法开出的实践类课程可适当融入到毕业实习,分散到企业中完成。总体上,要求2020年实践类课程在本年度全部完成,不得延续至2021年。

(八)、做好新建专业及弹性学制类专业教学计划准备工作

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管理工作要求,2020年新增“小学教育”、“表演”2个本科专业,专业所属学院要做好人才培养最终方案,将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表提交至教务处审核备案。教务处组织工作人员对2019年高职扩招弹性学制类专业及新建本科专业的所有课程进行系统编码并录入教学系统,保障各学期教学计划正常开展。

(九)、提前做好2020年普通专升本学生教学计划

2020年普通专升本考试于728日考试,待学校正式公布录取名单后,各学院及时领取本单位各专业录取学生的专科段成绩单,以此提前了解即将入学的学生专科段学习情况,为普通专升本个性化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做好基础工作。2020年普通专升本新生入学后一周内必须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及报送、备案工作,确保所有学生第二周开始正常上课。

 

 

 

教务处

202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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