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业绩年终考核方案

文章来源: 更新时间: 2019-01-08 19:04


(一)考核原则
坚持师德为先、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阶段考核相结合,以考核激励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事业发展。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为以下四个方面: 
1.德,指师德表现:主要考核教师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工作态度等(自觉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积极拥护党的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学生,为人师表;能遵纪守法,履行教师职责,不随意调课,无教学事故)。
2.能,指教学科研能力,主要考核教学方法、教学组织、教学手段、教研和科研方面的能力(对教学内容熟练,教学进度适宜,内容充实;课堂讲授思路清楚、重难点把握恰当;语言表达能力强。教学方法恰当,理论联系实际,能够因材施教,与学生互动;教学手段先进、有效利用各种教学媒体、板书设计或课件制作效果好;每学年每位青年教师至少发表论文1篇。
3.勤,指工作表现:主要考核教学基本环节和教研室活动与课程建设(主动承担各类教学任务,完成额定教学工作量。认真备课,教案、教学日历、课程大纲等教学材料齐全;作业布置适当、批改认真、及时;认真辅导学生的疑问;考试出题、监考、阅卷、成绩录入工作认真,无差错。各项考核资料齐全并装订提交;按时参加学院、教研室组织的各类活动;积极承担教研室建设任务;不断学习,在同行间互相听课,追求进步;积极参加学科专业建设,参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参与编写课程教学大纲、开展教研和科研活动、进行教学质量改革工程建设)。
4.绩,指教学效果,主要考核课堂教学效果,督导、学生评教、个人教学获奖及指导学生获奖等其它业绩。
5.加分项:
(1)论文。普刊>1篇,1分/篇;核心论文3分/篇(见刊为准)。
(2)著作(包括教材出版)。主编3分,副主编2分、参编1分。
(3)项目。校级项目,1分/项;省级项目,2分/项(集团项目属于省级项目)国家级项目,3分/项(以公示为准)。
(4)指导学生获奖。校级1分/项,省级2分/项,国家级3分/项。
(5)教师个人获奖。校级一等奖1分/项、二等奖及以下0.5/项;省级一等奖3分/项,二等奖2分/项,三等奖1分/项;国家级一等奖5分/项,二等奖4分/项,三等奖3分/项。
(6)招生。完成学校要求招生数量1分。
6.减分项:
(1)一学期内因非工作原因调课三次扣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次扣2分;
(2)二级教学事故一次扣5分,一级教学事故一次扣10分;
(3)因非工作原因不参加学院或教研室组织的各种活动或学习,每次扣2分。
(三)考核要求及程序
1.教研室成立考核小组。以教研室为单位进行年终考核述职。
2.教师的基础分由同事互评(20%)、教研室主任评分(40%)、学院评分(35%)组成。教研室主任的基础分由同事互评(40%)、学院评分(55%)组成。
3.加分项由教师本人提交支撑材料,由考核小组严格审定。
4.减分项由教研室主任根据平时记录提出,并由考核小组严格审定。
(四)其他说明
1.教职工应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进行总结考核,对弄虚作假者和无故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定位不合格。
2.完成2021年学校规定基本招生数量的人员,在年度考核评价时对此类人员予以倾斜。
3.本年度工作中有教学事故,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有重大教学事故,造成学校重大损失和极坏影响者,采取一票否决,其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存在学术不端,言行失范、道德败坏等师德失范问题;
(2)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有严重后果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未经请假批准,不参加学校或所在单位组织的各种会议、各类培训及其他集体活动2次及以上的;
(5)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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